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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32522]【再次拍卖】(破)南京鼓楼区建宁路57号办公楼与57号-2综合楼两处房地产整体

更新时间:一年前 更新 浏览量: 724

起拍价: 11841.28 万元
评估价:18782.4729 万元
建筑面积:15627.89㎡
区域: 南京 - 鼓楼区
地址:暂无
物业类型:商办
土地用途:办公
现状:不详
混合

详细信息

关于南京绿洲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57号办公楼与57号-2综合楼

两处房地产整体的拍卖公告

南京绿洲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19年11月28日上午10时至2019年11月29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资产平台(网址:http://susong.taobao.com/,处置单位:南京绿洲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57号办公楼与57号-2综合楼两处房地产整体。(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二、起拍价格

起拍价:11841.28万元;评估价:18782.4729万元;

保证金:2000.00万元;加价幅度:50.0万元。

其中,根据《房地产破产清算估价报告》与《补充评估说明》记载的评估价具体组成为:

(1)57号办公楼整体六层与57号-2综合楼地下负一层至地上十八层的评估价合计为186259560元;

(2)57号-2综合楼地上十九至二十层的评估价为1565169元;

(3)上述2项估价结果已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以及与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以及配套的所有相关辅助设施等的价值,合计为18782.4729万元。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未提前办理委托代理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5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委托办理后,管理人须在竞买开始前将委托手续上传至淘宝后台,如未办理委托手续,将认定实际竞买人为买受人。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管理人核实情况,拍品为整体拍卖,优先购买权人参加购买的,应当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及时向管理人提交证明,确认资格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关于限购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向拍品所在地有关部门咨询确认,评估自身是否有购房资格,并承担相应风险。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11月20日上午10时起至2019年11月28日上午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与管理人联系安排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的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即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时,方可成交。

七、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之瑕疵保证责任。标的物现状目前局部租赁,局部自用,局部空置,局部被占用,局部交换使用。其中,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1)57号办公楼由中国康辉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承租办公使用,租赁合同载明租期自200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14日,管理人已向中国康辉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发函告知其限期搬离,截至本公告发布前该原承租人暂未实际搬离。

(2)57号-2综合楼一层部分房屋与第八至十八层房屋(经营酒店、酒店大堂与匠道汽车维修服务店铺,其中汽修店铺即评估报告中所载的原“新时代丹阳眼镜城”店铺地址)由自然人张沈杰承租,租赁合同载明承租面积合计为6850平方米,租期自2010年10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因该承租人欠付租金,拍卖人已依法起诉要求支付拖欠租金,法院判令张沈杰应当支付相应租金,目前处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

(3)57号-2综合楼五层部分房屋(面积约320平方米)原由南京润林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承租,租赁期限自2011年11月29日至2020年11月28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已判决解除拍卖人与该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并由该承租人支付租金与占有使用费,判决生效后,南京润林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已向管理人返还房屋。

(4)57号-2综合楼六至七层为破产管理人临时办公自用房屋。

(5)57号-2综合楼三层、四层、五层以及二十层(无证改建楼层)目前均空置。

(6)57号-2综合楼一层部分房屋(约200平方米)的原承租人于承租期限届满后未及时交付房屋,致使该部分房屋目前仍用于经营电动车商铺,拍卖人已依法起诉,法院判令原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占用费,该案目前处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截至本公告发出前实际占用主体暂未实际搬离。

(7)57号-2综合楼一层部分房屋(约173平方米)与二层被自然人王迪占用,拍卖人已经多次报警要求制止非法占用行为,同时已依法起诉要求占用人返还房屋并支付占用费,法院已判令占用人返还房屋并支付占用费,现拍卖人已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目前处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截至本公告发出前实际占用主体暂未实际搬离。

(8)57号-2综合楼十九层为无证改建楼层,目前被蒋俊发及南京市室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占用,拍卖人已依法起诉要求占用人返还房屋并支付占用费,法院判令占用人返还房屋并支付占用费,截至本公告发出前实际占用主体暂未实际搬离。

(9)57号-2综合楼负一层与南京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负二层协议永久交换使用权,即现绿洲公司拥有负一层所有权,但根据协议约定实际使用的为负二层;南京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负二层所有权,但根据协议约定实际使用的为负一层;详见南京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绿洲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建宁路57号09幢地下车位使用权划分及管理协议》。拍卖人可实际交付的为负二层,后续由买受人与南京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或负二层的实时业主自行协商。

(10)57号-2综合楼负二层及标的物范围内一层地面所划全部车位目前由南京金钥匙物业管理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实际管理使用。

特别提醒:关于拍品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拍人在竞拍前务必亲自前往现场实地看样,确认具体建筑现状以及使用现状等信息,拍卖人及人民法院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与承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本次拍卖不影响拍品原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效力,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依法处置原租赁合同。本次拍卖的管理人不承担承租人及时缴纳租金的任何保证责任及相关费用损失。

九、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即转移至买受人。拍卖人与管理人以标的物届时现状进行交付。关于标的物租赁、占用、互换使用等权利负担或瑕疵情况,若买受人认为承租人与占有使用人等侵害了其权益,需自行主张,与本次拍卖无关,拍卖人与管理人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证与清理责任。关于标的物消防、外立面装饰、主体结构等如有瑕疵或问题,拍卖人与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关于以上事宜,买受人参拍的,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拍卖人与管理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付责任。

十、标的物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管理人不承诺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具体时间进度及可行性。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确认,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

关于发票的开具,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自行询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相关风险。

关于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关于本次标的物中的无证改建楼层的后续产权登记事项以及可能受到无证改建楼层影响的其他标的物之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登记风险;另,无证改建楼层存在按权利现状取得后因被定性为违章建筑等原因而被有关部门要求拆除的风险,请买受人知悉、确认相关风险,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风险及或有损失。

本次标的物除无证改建楼层外均已设立抵押,个别楼层存在二押与三押。如有抵押权利人不配合解除抵押登记等,可能会严重影响标的物之产权登记事项,需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登记风险。

标的物交付前的租金等相关收益归拍卖人所有。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应当在2020年2月15日上午10时之前(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南京绿洲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号:8110501013001025521)。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拍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竞买人应当先行自行联系相应银行确认并可参照以下网址上网查询: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744555.1998438769.1.X29yTs

十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特别注意事项

请竞买人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拍卖平台反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及竞买帮助等栏目所载的全部详细内容,了解相关拍卖流程与操作方法,并实地看样,核查拍卖标的的权利负担与瑕疵,承担全部风险。

根据淘宝阿里拍卖平台规定,买受人通过该平台参拍且竞价成功的,将产生软件服务费,该软件服务费不包含在起拍价与成交价内,需由买受人另行向拍卖平台系统支付,具体收费标准由买受人自行向淘宝阿里拍卖平台咨询。

本次拍卖系管理人处置债务人破产财产,关于标的物属性等问题,请直接咨询管理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管理人咨询:17366337337(赵经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57-2号绿洲大厦;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

技术咨询:025-83522925;

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0571-88158198。 

南京绿洲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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