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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32507]【变卖】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1.2.4幢1901室房地产

更新时间:一年前 更新 浏览量: 667

起拍价: 624 万元
评估价:780 万元
建筑面积:1035.13㎡
区域: 扬州 - 广陵区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运河城市广场
物业类型:商办
土地用途:非住宅
现状:租赁
交通便利

详细信息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1.2.4幢1901室房地产的公告

(变卖)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1月27日10时至2020年1月26日10时止共60天期限内在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1.2.4幢1901室房地产,面积:1035.13㎡;用途:非住宅;所在楼层:19,全部楼层:24 。

评估价:7800000元,起拍价:6240000元,保证金:1200000元,增加幅度:3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向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竞买成功后,前述第二条中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的买受人为委托人而非受托人。因未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致人民法院不能在开拍前录入委托信息的,或者提交的委托手续不全的,委托不成立,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或多人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咨询时间:当次竞价开始5日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法院联系,登记电话号码,统一安排组织依序看样,其他时间概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可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未经特别说明,变卖标的不包含不动产内放置的动产。

风险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于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逾期未向法院申请(逾期申请因理由充分等原因被法院接受者除外),该款项将不再从成交款中退还,上述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改由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具体费用、户口能否迁出和迁入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所属变卖阶段竞价开始5日前(节假日除外)书面向本院提出。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必须参加竞买。

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说明:无。

本标的物网络司法拍卖已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情况说明:均已通知。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成交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及费用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继续承担弥补责任。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汶河支行,账号:1108020929100225850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4-8292730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4-8292666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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