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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32688]海安市大公镇开发大道北延段6号的不动产及该土地上的无证房屋和地上附属物拍卖

更新时间:一年前 更新 浏览量: 1619

起拍价: 5070.5277 万元
评估价:7243.611 万元
建筑面积:37182.42㎡
区域: 南通 - 海安县
地址:南通市海安市开发大道-道路
物业类型:工业
土地用途:工业
现状:暂无

详细信息

存在部分租赁。其中租于周**用于家具批发零售房屋于2022年8月7日到期(租金已付清),承租人承诺到期后,协商租用事宜,协商不成则于两月内搬离。其余租于他人部分租赁均已到期,承租人承诺拍卖成交后(即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协商租用事宜,协商不成则于两月内搬离。

竞买公告

海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7月11日10时至2022年07月12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海安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海安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13/07),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醒:

1、江苏一言商品钢筋有限公司位于海安市大公镇综合产业园。大公镇综合产业园主要发展高端纺织、汽车零部件、智能家居等产业,其中高端纺织主要为化纤原料、环保布料及成衣制造,智能家居主要为智能卫浴、智能安防、智能家具等智能家具产品。根据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意见,园区内项目需符合园区布局规划要求,例如家具、石材等不可以落户。新上产业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产业。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内项目不可以参与竞拍,例如化工、钢铁、水泥、有色金属铸造、再生橡胶等。

2、 存在部分租赁。其中租于周**用于家具批发零售房屋于2022年8月7日到期(租金已付清),承租人承诺到期后,协商租用事宜,协商不成则于两月内搬离。其余租于他人部分租赁均已到期,承租人承诺拍卖成交后(即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协商租用事宜,协商不成则于两月内搬离。

3、该公司抵押设备及其他设备、其他资产(办公家具、用具等)折损情况及剩余使用价值请自行现场查看,以现状为准。

一、拍卖标的:江苏一言商品钢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安市大公镇开发大道北延段6号的不动产及该土地上的无证房屋和地上附属物及该公司抵押设备及其他设备、其他资产(办公家具、用具等 )

1:海安市大公镇开发大道北延段6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苏(2017)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18177号。

房屋规划用途:工业,房屋建筑面积37182.42平方米,其中2号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6560平方米,竣工时间2016年11月28日;1号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3248平方米,竣工时间2016年12月20日;综合楼建筑面积3536.23平方米,竣工时间2016年10月10日;研发楼建筑面积3838.19平方米,竣工时间2016年10月10日。

土地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土地性质:出让,土地面积:45487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止2065-07-01。

2:无证房屋和地上附属物(详见评估报告)。

3:抵押设备及其他设备、其他资产(办公家具、用具等 )(详见评估报告)。

拍卖价:50705277元,保证金:50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竞拍需有淘宝账号或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拍。

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开设淘宝账户)进行。双方须一同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审核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委托手续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办理,以保证本院在2个工作日前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谨慎参拍。

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经法院敦促仍未缴纳,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缴纳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71060, 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来拍法服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收费服务。咨询电话:(本标的咨询编号:332519)400-1571060。

三、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对展示的拍卖财产照片仅供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税费,

其余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以上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特别提醒:买卖双方依法负担各自税费,卖方税费暂由买受人垫付,一个月内凭票向法院申报,可能拖欠物管水、电、天然气、物业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负担。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07月06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以上机构及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含上述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九、已通知当事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当日起15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海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账号:32001647136052502374-020665,

开户行联号:105306100015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价格如低于原悔拍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且要交纳重新拍卖的差价,并视情进行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海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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